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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50-18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2023-12-13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50-18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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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交昆明滇投公司办理的群众投诉问题的整改要求,澳门银银河7163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截止目前,已按要求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D53010020230824460:滇池 3-4 月份蓝藻爆发影响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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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50-17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2023-12-04
公示单位:澳门银银河7163 2023年12月1日 反馈问题 昆明市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推动不力,主城区雨污混流问题突出,污水溢流影响滇池水质(50-17)。 整改目标 统筹推进城市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2022年12月底前整治完成雨污混接、错接点4455个(包含城中村、老旧小区)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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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50-16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2023-12-04
形成项目清单,完善截污治污管网体系。同时,有效解决管网渗漏、破损、错接、混接等问题,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形成主管、支管、毛细管构成的污水收集管网。 (二)通过建设生态库塘、湿地等,对污水处理厂排放尾水实施深度净化,进一步降低污染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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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50-15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2023-12-04
公示单位:澳门银银河7163 2023年12月1日 反馈问题 云南省湖泊保护治理精准、科学、依法和系统治湖局面尚未形成,水质改善趋势尚不稳定(50-15) 整改目标 滇池、阳宗海精准、科学、依法和系统的保护治湖新格局进一步形成,保护治理规划确定的任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滇池水质保持Ⅳ类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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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50-17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2023-11-28
公示单位:昆明排水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澳门银银河7163 2023年11月28日 反馈问题 根据《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昆办发〔2021〕10号),反馈问题第十四项:昆明市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推动不力,主城区雨污混流问题突出,污水溢流影响滇池水质(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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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50-16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2023-11-28
公示单位:昆明排水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澳门银银河7163 2023年11月28日 反馈问题 根据《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昆办发〔2021〕10号),反馈问题第十四项云南省部分州市控制入湖污染物重视不够、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问题(50-16)。 督察报告指出:精准治湖亟需加大力度。云南部分州市对控制入湖污染物重视不够、研究不深、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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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云南段)民主监督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2023-11-28
整改措施 措施1:加强滇池草海、外海蓝藻水华重点防控,加强蓝藻风险预警,及时打捞、处置蓝藻,促进藻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措施2:针对片区存在污水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不能满足区域发展要求的情况,加快推进第十三水质净化厂扩建、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 整改主要 工作成效 昆明滇投公司高度重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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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2023-09-06
65180260。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涉及的整改事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澳门银银河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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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50-26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9.4) 2023-09-06
公示单位:澳门银银河7163 2023年9月4日 反馈问题 云南省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50-26)。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明确,“十三五”期间全省应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78.7万吨/日,但实际新增56.3万吨/日,完成率仅7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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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双责”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2023-09-06
立方米/天,累计已完成污水处理约360万立方米,出水水质达到国标一级A标准。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责任单位:昆明滇投公司,责任人:倪云丰, 联系人:瞿广林,0871—65180260。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涉及的整改事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澳门银银河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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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昆明排水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澳门银银河7163 2023年8月28日 投诉问题 2023年8月15-20日,收到群众反映“金色大道调蓄池异味扰民”等问题的11个重复投诉件: 一、第四批受理编号(共3件): D53010020230814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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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审计局: 贵局《昆明主城第一、三、七八、九水质净化厂超极限除磷提标改造实验示范工程—第三水质净化厂子项目建设工程建设投资管理情况审计报告》(昆审报〔2023〕3号)已收悉。我公司高度重视,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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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审计局: 贵局《昆明主城第一、三、七八、九水质净化厂超极限除磷提标改造实验示范工程—第七八水质净化厂子项目建设工程建设投资管理情况审计报告》(昆审报〔2023〕6号)已收悉。我公司高度重视,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1.